參選資訊

評審作業

評審程序:分初審、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。

組織類

  • 參選者擇定參選組別,包含一般企業組、中小企業組、新創企業組、政府單位組及學研機構組(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共同角逐)
  • 申請書 書面審查
  • 實地複審
  • 獲推薦晉級卓越創新獎項,另簡報複審
  • 決審會議

團隊類

  • 參選者擇定參選組別,包含企業專案組、政府專案組及學研專案組(大專院校或研 究機構為主導團隊)。團隊成員可為組織內部或跨組織共組團隊,惟申請者須為本 次專案標的之主導團隊,並依主導團隊屬性勾選組別。
  • 申請書 書面審查
  • 簡報複審
  • 決審會議

個人類

  • 參選者擇定參選組別,包含一般個人組、女傑組、青年組及產學貢獻組。
  • 申請書 書面審查
  • 面談複審
  • 決審會議
    補充說明:
  • 1. 組織類選拔將「營造友善職場工作環境」列入評審準則( 投入社會責任履行績效闡述),以落實職場員工與雇主彼此尊重、合作,共同打造一個友善職場的工作環境。
  • 2. 主辦單位得視需要,邀請卓越等級獎項之受推薦單位至決審會議進行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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