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選資訊

評審作業

評審程序:分初審、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。

組織類

  • 卓越創新企業/績優創新企業
    (一般企業組、中小企業組、新創企業組)
  • 卓越創新學研機構/績優創新學研機構
    (大專院校、研究機構共同角逐)
  • 申請書 書面審查
  • 實地複審
  • 獲推薦晉級卓越等級獎項,另簡報複審
  • 決審會議

團隊類

  • 團隊創新領航/地區創新貢獻
    (企業界、大專院校、研究機構共同角逐)
  • 申請書 書面審查
  • 簡報複審
  • 決審會議

個人類

  • 創新菁英
    (一般個人組、女傑組、青年組)
  • 產學貢獻
  • 申請書 書面審查
  • 面談複審
  • 決審會議

*主辦單位得視需要,邀請卓越等級獎項之受推薦單位至決審會議進行報告。

*因受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」疫情影響,經風險評估及防疫優先原則,若無法實地或面談複審,將另採線上會議進行。

    備註:
  • 獎項選拔將「營造友善職場工作環境」列入複審評分考量(投入社會責任履行績效闡述),落實職場員工與雇主彼此尊重、合作,共同打造一個友善職場的工作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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